3)第204章 京华集团的定位_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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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盈利,则又有很大一个原因,是类似于东印度公司这样的代理人模式。

  东印度公司首先考虑的是盈利,其次才会考虑持续开拓殖民地,而开拓更多的殖民地,又是为了更多的盈利——只有这样的“利滚利”,才是可以维持的。

  “京华十六条”里那么多关于商业的条款,就是为此而设。甚至包括其中政治意味很浓的一些条款,本质上来说也是为了能保障这些盈利。

  但高务实知道,不管是英国还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都有一点是他不能随意学的,至少在安南不能随意去学。

  这一点,叫做掠夺式殖民地政策。

  比如说英国东印度公司很长时间内在印度莫卧儿王朝保持着零关税的特权,这一点高务实就没学。虽然“京华十六条”完全出自高务实的决定,但他却给安南留了一点安慰——京华也要全面缴纳百分之一的税。

  历史上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在掌握了印度的政治和军事大权之后,很快便以掠夺取代贸易,成为其获利的主要手段,高务实认为那正是他们覆灭的开端。

  当时东印度公司zhèngquán在握,便迫不及待地利用它来实现最大限度的掠夺。公司每征服一地,就掠夺国库、敲诈王公贵族。

  1757年,东印度公司攻陷孟加拉首府穆尔希达巴德后,从孟加拉王公西拉杰的国库中抢走价值370万英镑的财宝。随后,东印度公司扶植米尔·贾法尔成为孟加拉的傀儡统治者。米尔·贾法尔又“赔款”100万英镑,向加尔各答的英国商人支付50万英镑。这些财富甚至超过了东印度公司全年贸易的总和。

  最开始的和平经商方针被摈弃,战争、领土扩张,增加税收等取而代之,东印度公司看起来收益更丰了,却也已经一步步走向死亡。

  发动战争、殖民、掠夺、贩卖鸦片……东印度公司在从事着高额利润的买卖同时,由于竞争消失,内部的**也日益加剧。

  自1764年克莱武成为孟加拉总督以后,“公司曾经彬彬有礼的职员,如今都变得极为狂暴、贪婪;股东之间相互勾结,贿赂竞选;董事会也完全成为没有领导能力,无法实现有效统治的、纷争不断的机构。”

  当时东印度公司的职员个个都开始中饱私囊、私自积累财富。据英国议会的一项报告表明,1757至1766年间,东印度公司职员收到的礼物高达217万英镑。18世纪中后期,在印度服务的丰厚“报酬”,使其公司股票不仅被视作一种常规投资,而且是能让自己或亲属前往印度发财的资本。

  这些情况如果让高务实来评价,就是“从商业公司到**王朝的蜕变”。

  如果要作一些不太恰当的类比的话,这就好比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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