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183章 刚与柔_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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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势而对“大礼”采取较为审慎的政治态度,但这一思路却不能全然转移到与张璁诸人的关系经营上。“璁(张璁)、萼(桂萼)由郎署入翰林,骤至詹事,举朝恶其人,宏每示裁抑,璁、萼亦大怒”。

  待到王邦奇攻讦杨廷和,并牵连费宏,费宏难于自明,亦不肯委罪他人以保禄位,遂一去以明志。

  高务实通过对这些阁臣言行的分析,得出的结论便是李东阳诸人的行为取向特征即费宏所言“委曲将顺,乃克有济”的事君之道。

  所谓“委曲将顺”,是指李东阳诸人虽赞同士大夫群体的意见,然在君臣冲突的情境中有许多无奈的权宜举措,具体表现为顺从皇帝主张,缓和谏诤姿态;

  所谓“乃克有济”,其实便是“委曲将顺”的目的,所济为何?在时事,在天下关怀,难做一定之论,然而却肯定不是单纯的谀君之路。李东阳诸人行事尚有其原则底线,这从其不肯顺从君意追论谏臣之罪,即可看得很清楚。

  在君臣冲突情境中,李东阳诸人以“委曲将顺”之道事君,在具体政治实践中调护时局,其退于君臣冲突之争执,而得从容救护与君争执之官员。

  然而士大夫做出此类行为取向,终究以妥协为动作,且事涉个人荣宠,与传统政治文化中的节操、名利观念等相牵连,引发舆论毁誉不一。

  在君臣冲突情境中,李东阳、费宏皆因皇帝挽留而不果行。王锡爵奉召入阁,其谏诤姿态相较于前任阁臣王家屏,大为缓和,且一度支持朱翊钧“三王并封”的提议,三人皆因“出”、“处”之节而饱受舆论批评。

  事实上,舆论对李东阳诸人的评价毁誉参半。贬辞责其不能去位以明大臣气节,李东阳等人所焦虑者亦在气节;褒论着眼于其能留任以护持时局,李东阳诸人对自身行为合理性的诠释亦指向调和之事。

  其实,对此类行为取向做何种评价,按照高务实一贯的二分论来看,还是要充分考虑传统政治文化纹理复杂的情况,避免极端于一方。

  褒之过甚,则过分偏于事功,不免于无耻,而近于功利;贬之过甚,则纯然以节气为重,不免于激越,而流于迂阔。

  正是传统政治文化提供了多种评判实践行为的合理性通路,它们相互融合、制约,最终映射为复杂政治生态中李东阳诸人这一类型的士大夫行为取向。

  毕竟,因为这种行为取向的存在,使得帝制框架内的士大夫政治获得了必要的弹性,从这种意义上看,李东阳等人所为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

  当然,也需要注意到李东阳诸人委曲事君,终究不免于放弃一些原则。阁臣若是这样做了,就失去了约束同官的底气。如焦芳者流一时势盛,李东阳其实也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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