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终章 九三年(二十)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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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入大顺律,一如最高年息36%故事,牧民四,牧主六。

  如果,把改土归流这么理解,那么这显然可以叫“在商业资本导致蒙古地区旧的生产组织的瓦解过程中,通过行政之手的引导,使之导向资本主义私有制生产关系,而不是让商业资本的劫夺制阻碍当地的生产力发展”

  恰恰,这才是刘玉说的“工商业是未来”的真正意思。

  他可从没说过,商业发展一切就解决了,相反他从一开始就对商业各种限制,对日贸易可是从一开始就卡了一大堆的军事义务。

  两者并不矛盾。只是大顺这边的人,没几个懂啥叫资本主义而已。只听刘玉整天说什么工商业,便以为刘玉反对重农抑商。

  恰恰相反,刘玉对重农抑商的态度,只能说,不觉得那是万恶之源……他对商业资本的态度,并不那么友好,而且也不那么幼稚,觉得这玩意儿的反动程度,和他妈的土地贵族差毬不多,不好好引导,就大顺这土地制度和内部几乎不存在的商业管控,真放开了那纯粹就是【它不改变生产方式、它只是让生产者的状况恶化;它并不引起旧生产的变革,而不如说它保持了这种生产方式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

  至于说实现的基础……大顺可谓是条件卓越。大顺既不需要蒙古骑兵,也不需要征召卡尔梅克射手,甚至统治基础也和这些人毫无瓜葛。

  加之欧洲又要乱,罗刹国显然又无力在东边搞事,正是时候。

  当然,最主要,还是能打。铁路一修,上次出事,调兵镇压,后勤毫无压力,这是很多人产生此种想法的原因。

  至于说商业利益问题……只能说,大顺之前的经验,现在又可以用了。商业的那些贷款,朝廷还给股东就是了。但是谁说一定要还钱?收拾几个蒙古贵族,把地一收为国有土地,给地不就完事了。

  至于说是养羊养马养牛,还是切成小块租给垦殖农民收租子,这事,管不了,只能看大顺这边发展的怎么样、市场如何、以及交通物流的发展等等了。

  似乎,听起来,挺简单。理论上,貌似也完全可行。横轴上,也是进步的。

  问题就是……事情没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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