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1章进山_农门娇妻:将军要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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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进山

  精准的生物钟让丁悦在卯时准时的睁开了眼睛,看着两个弟弟依旧睡的香甜,她微微一笑,帮两个小萝卜头盖好被子,起身轻手轻脚的出了房间。

  因为美美的睡了一觉,丁悦觉得浑身都舒坦了,起身到院子里锻炼身体。

  原主这小身板瘦的跟豆芽菜似的,浑身上下没有二两肉,已经十四岁的她,看起来最多十一二岁,身前平的跟飞机场似的。

  丁悦依旧用前世的训练方法锻炼,可原主这身子实在是太不给力了,才练了一盏茶的功夫就累成狗了。

  “哎,慢慢来吧,一口也吃不成个胖子。”丁悦又在院子里慢跑了几圈才去了灶房,烧了一锅热水。出了一身的汗,黏答答的,必须洗个澡才行。

  坐在大木桶里,丁悦借着水光仔细的打量着现在的自己,长期的营养不良让她的头发干枯发黄,皮肤也干巴巴的,脸色蜡黄,不过不得不承认原主长得很漂亮,巴掌大的小脸,小巧高挺的鼻子,柳叶般弯弯的眉,樱桃小嘴,最出挑的就是一双大大的潋滟的桃花眼,清澈透明、闪闪发亮,仿佛会说话似的。

  “怪不得刘氏说我是狐狸精,现在缺吃少喝、瘦的脱像的都这么好看以后养好了还不得迷死一大群人。”

  额……丁悦童鞋,你这么自恋真的好吗?

  丁悦麻溜的洗了个澡,换了一身干净衣裳,干净清爽的去院子里用柳条和盐沫清洁了牙齿就背着背篓、拿着镰刀出门了。

  白马村的历史很短,是村里村民们的太祖辈的人逃难到白马山下才慢慢形成的,白马山山势险峻,大树高耸入云,山里时常有野兽出没,平时村里人都只是在最外围挖些野菜,没人敢进深山。

  丁悦走了大概一炷香(大概五分钟)的功夫就到了山脚,回头看看村里,炊烟袅袅,整个村子沐浴在晨曦的阳光中,一片安静、祥和。想着家里的两个小萝卜头,丁悦就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紧了紧背上的背篓,微笑着往山里走去。

  白马山上处处绿意盎然,现在是阴历七月,正是野菜疯长的时候,丁悦边走边采,没一会就已经挖了半篓子的蕨菜、婆婆丁和马齿苋。

  蕨菜可是个好东西,味道也格外的鲜美,不管是炒着吃还是凉拌着吃都是美味,如果做成蕨菜肉酱就更好不过了。

  婆婆丁就是现代的蒲公英,凉拌清炒都是可以的,也可以入药。

  又往前走了一段,丁悦竟发现了大片大片的荨麻草,不过荨麻草的草杆上有许许多多的小刺,春夏季的时候有一股酸麻的味道,口感非常不好,牛羊都懒得吃它。可等到秋季,荨麻草成熟了,开始结籽,酸麻的味道也都褪去,这时候割下来剁碎掺进麦麸里喂猪可是最好不过的了,不出两个月,保准把猪喂的白白胖胖、油光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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