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十卷 京的选择_如果有妹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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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啦……可是编辑也是人……总之,神坂老师和他的责编从一开始就有严重沟通不足的问题,所以才会发生编辑没有向他告知,早在出道前就得先明讲的『三年竞业原则』的状况。」

  「……」

  「话虽如此,编辑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也是事实,所以神坂老师向其他出版社自我推销的事情曝光时,老大一开始本来打算放他一马的。毕竟对手出版社没有买单,所以严格说来神坂老师并不算『有和其他出版社合作』。」

  「是这样子吗?」

  「嗯。可是神坂老师在得知老大的决定后,非但没有为了自己跑去其他出版社自我推销的事道歉,还得寸进尺地提出想换掉责编的要求。老大问过编辑部有没有人愿意担任神坂老师的新责编,可是包括我在内,没有任何人举手,神坂老师想换掉责编的要求自然被打了回票。偏偏神坂老师无法接受这样的安排,结果只好选择跟他中止合作关系。」

  听了土岐的说法,京的心情非常复杂。

  假如事实真的如他所言,至少证明事情并非如她原先所想的那样,苍真并非是「违反了事前不知道的规定而受到不合理的处罚」的样子。

  ──我永远不会忘记曾经有编辑为我流泪的事情。

  ──希望未来有机会可以跟你一起创造作品。

  苍真的眼泪和他临走之际所说过的话,至今仍深深刻印在京的心里。

  虽然对于苍真的同情并未因为了解了真相就消失,可是就连当时看似是不合理社会现象化身的神户,其实也抱有苦衷。真相并非表面上看到的『可怜的年轻作家和冷酷的总编辑』那么单纯。

  感觉自己似乎隐约窥见了世间的复杂,京有种想大叹一口气的冲动。

  「……不过,我还是觉得潜规则有明文化的必要,以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明文化也有明文化的问题啦。」

  土岐向看似不满的京露出一抹苦笑。

  「问题?」

  「三年竞业原则若变成明文规定,那么作家如果同时获得好几个新人奖,事情就麻烦了。投稿者一开始势必得谨慎挑选参加哪间出版社的比赛,不管对出版社还是对投稿者而言,只会产生更多不方便。若要严格规定三年内不得在其他出版社出书,也就表示得签订专属契约,必须设计许多新的措施。而且如此一来,不管作家对出版社怀有多大的不满,他都受限于契约,三年之内无法跳槽,弊害实在太大了。」

  京这才发现,原来『不到三年就和其他出版社合作会被切割』的这项惯例,反过来说,其实也代表作家拥有『只要抱有被切割的觉悟,和其他出版社合作也无所谓』的自由。

  「正因为只是没有明文规定的『惯例』,才有可以变通的余地吗……」

  「没错。」土岐点头回答:

  「这样的情况不是只限三年竞业原则而已。把

  (继续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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